第九百二十七章 海委会(1 / 6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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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19454年8月11日,党中央发表《关于日本宣布投降后我党任务的决定》。
  这个决定指出:我党目前阶段的任务,应集中主要力量,迫使敌伪向我投降。猛力扩大解放区,占领一切可能与必须占领的大小城市及交通要道,夺取武器与资源,并放手武装基本群众。
  为达此目的,各地应将军大部迅速集中,脱离分散游击状态,组成超地方性的正规兵团,集中行动,以便解决敌伪。
  将来阶段,国民党军可能向我大举进攻,我党应准备调动兵力,对付内战。
  八路军总部朱总司令连续发布命令,要求华北、华中、华南各解放区的人民军队,迅速前进,收缴敌伪武装,接受日军投降。
  要求所有沿北宁路、平绥路、平汉路等铁路沿线及一切敌占交通要道两侧之中国抗日军队,应积极对日军进攻,迫使投降。
  收到党中央的指示和朱总命令的命令后,晋察冀军区向日本华北派遣军司令部发出通通牒,令其在24小时内投降。
  同时,晋察冀军区,集中各二级军区主力,向北平、海沽和张家口等敌占大城市进军。
  接冀中军区主力,开始向海沽挺进。
  冀中八、九、十分区部队,一面扫荡腹地残敌,一面向海沽近郊、平海、平津线、津浦沿线进军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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